青島銀監局出臺三十條措施深入推進轄區銀行業改革發展 支持商行設立金融租賃
2015-06-12 10:31:44 來源: 評論:0 點擊:
近日,青島銀監局制定印發《關于深入推進轄區銀行業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兑庖姟芬渣h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決定為指引,牢牢把握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要求,堅持金融創新與穩健經營和有效監管相協調的發展理念,嚴守不發生系統性和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實現轄區銀行業治理完善、管控有力、競爭有序、服務有質、監管有效的良好局面,全面提升金融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意見》要求轄區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適應新常態下的趨勢性發展變化,根據資源稟賦實施差異化戰略,加快轉型發展,力爭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取得決定性成果,在經營效率水平、服務實體經濟能力、銀行業組織體系、金融創新能力、普惠金融服務等方面取得突破,推動青島銀行業建成國內一流的現代銀行體系。
《意見》充分考慮了轄區經濟發展需要以及銀行業改革訴求,并結合當前政策實際,從推進銀行業治理體系改革、推進銀行業組織體系建設、支持銀行業創新發展、推進普惠金融改革、推進區域金融改革、推進銀行業監管改革等六個部分,提出了30條推進轄區銀行業改革發展的意見,為轄區銀行業轉型發展指明了改革方向。
在推進銀行業治理體系改革方面,指導轄區法人銀行機構進一步完善三會一層的治理結構和制衡有效、激勵兼容的運行機制,重點提升公司治理運作實效,強化對董事、監事履職管理,推進具有自身特色的公司治理建設,提高公司治理有效性。支持轄區法人機構在鞏固前中后臺分設的基礎上,根據不同業務特點,分別探索實行子公司制、事業部制、專營部門制等改革,推動管理模式、業務模式、服務模式和績效考核模式的深刻轉型。推動轄區法人銀行機構強化資本約束,優化現有分散型風險管控體系,逐步構建集中、垂直的風險管理體制,探索建立并表全面風險管控,提升全面風險管理水平。進一步發揮銀行業協會的行業自律作用,引導銀行機構認真落實青島市銀行業抵質押權人利益維護公約,細化特定客戶債權人聯席會議機制,積極防范化解風險。
在推進銀行業組織體系建設方面,積極引進各類銀行機構。鼓勵境內外銀行業金融機構來青設立地區總部、后援中心和專營機構。繼續大力引進全國性、區域性銀行和外資銀行在轄區設立分支機構。大力發展非銀行金融機構,支持符合條件的法人銀行機構設立金融租賃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支持符合條件的大型企業集團設立財務公司。鼓勵民間資本通過參與地方法人機構重組改制、增資擴股等方式進入銀行業,引導新設村鎮銀行引進優質民間涉農資本,支持開業3年以上、主要監管指標良好、經營發展穩健的村鎮銀行通過轉讓股權和新引進優質民間涉農資本等方式,提升民間資本持股比例。配合地方政府完善民營銀行組建方案、確立特色化發展戰略,設計風險兜底機制,爭取民營銀行試點政策。
在支持銀行業創新發展方面,進一步增強法人銀行機構經營實力,推動青島銀行在H股上市,青島農商行發行合格二級資本工具,進一步充實資本金。支持青島銀行、青島農商行在省內設立異地分支機構,進一步提升金融輻射能力。支持青島農商行在全國部分地區設立村鎮銀行,在條件成熟時探索設立村鎮銀行管理服務子公司。支持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信用卡、衍生產品交易等業務,發行三農、小微等專項金融債。完善轄區村鎮銀行聯席會議制度,探索建立轄區村鎮銀行承兌匯票轄區流轉機制。同時,指導轄區銀行業適應利率市場化、社會融資需求多元化,加快業務戰略調整,在科技金融服務、互聯網金融、跨境金融、新興產業金融等方面取得創新突破,提升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推進普惠金融改革方面,強化農村金融服務,積極探索開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及宅基地抵押貸款,切實落實新設縣域分支機構信貸投放承諾制度和涉農貸款盡職免責制度,科學合理設定相關涉農指標最低值,優化涉農銀行機構專項考核評價體系,完善考核指標,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進一步強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指導轄區銀行機構繼續執行小微企業信貸投放承諾制度,單列小微企業信貸計劃,確保實現“三個不低于”目標。督促銀行機構進一步貫徹落實銀監會續貸新政,積極開展續貸業務、循環貸款、年審制貸款等小微企業信貸業務,鼓勵有條件的銀行機構先行先試,不斷擴大還款方式創新的適用對象。指導銀行機構合理規劃社區支行布局,逐步實現城市社區和鄉鎮全覆蓋,持續完善社區便民金融服務。指導轄區銀行機構下沉機構網點,進一步優化縣域地區機構網點和布局,爭取3年內實現全轄基礎金融服務“村村通”。試點加強“老弱病殘”等特殊群體金融服務,改進銀行柜面服務水平,提高金融服務的便利性。進一步做好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開展“送金融知識進小學”工作的試點,逐步探索金融知識納入基礎教育序列的可行路徑。推動強化特殊群體金融服務,提升特殊群體服務理念,完善服務措施,提高中小學生和農民工、農村留守老人等群體金融認知水平。
在推進區域金融改革方面,圍繞青島市落實“一帶一路”戰略、藍色硅谷建設、西海岸新區建設、財富管理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等重大戰略,指導轄區銀行業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優先落實“一帶一路”重點項目建設資金,積極支持藍色硅谷核心區海洋科技創新,突出發展以財富管理為主要內容的金融業務,促進重點領域信貸需求得到合理滿足,進一步提升轄區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在推進銀行業監管改革方面,進一步落實簡政放權要求,清理、精簡市場準入審批項目,確?偭恐粶p不增,嚴格規范保留的項目,嚴控新設行政許可,建立“三個清單一張網”,公開審批流程,提高監管透明度。探索建立區域宏觀審慎監管指標體系,建立各類法人機構風險預警體系、明確監管工具箱并設定預警觸發值,提高非現場監管的前瞻性、預見性和準確性。加強現場檢查立項管理和現場檢查隊伍建設,擴大EAST系統運用的范圍和深度,提升現場檢查質量和查處問題能力。探索建立法人銀行機構分類監管的工作思路和機制,強化“高風險-高頻度,低風險-低頻度”的監管導向,提高監管集約化水平。進一步提升依法監管水平,堅持依法行政的監管理念,尊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市場主體地位和經營管理自主權。落實查處分離原則,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問責懲戒力度,督促銀行機構依法合規經營意識,促進規范經營。
來源:青島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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